公積金個人計劃

公積金個人計劃是一個由個人為其自身設立的退休金計劃,即使其現時已有或沒有其他由僱主成立的退休金計劃。

個人客戶將每月作出供款,而每月供款將用作認購其選擇的退休基金的基金單位。由於每月供款是認購基金單位,隨著退休基金單位價格變更,個人客戶的退休金帳戶結餘亦將變更。個人客戶可隨時中止每月供款。

個人客戶亦可選擇將其政府管理子帳戶內的結餘轉移至此個人計劃內,並認購退休基金。

在個人客戶達到65歲時或當其符合第7/2017號法律第19條所述的條件時,可於退休金帳戶提取款項。*1

由誰設立計劃?

 

• 任何年滿18歲的澳門居民可為其自身設立計劃。

• 若個人客戶未滿18歲,則需為已根據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十條第一款(一)項的規定在社會保障制度登錄者。

誰可參加計劃?

 

• 個人客戶。

如何設立計劃?

 

• 個人計劃的條款需符合第7/2017號法律。

• 請與我們聯繫以索取申請文件,我們會協助提交申請文件予社會保障基金。

成本是多少?

 

• 個人客戶可自行決定每月供款金額,最低金額為澳門幣500。供款金額須以一百為單位,例如,澳門幣600、澳門幣700 等。

• 我們會從退休基金中直接收取管理費。基金單位價格已反映此管理費。現時,管理費為每年1%。

設立計劃有何好處?

 

• 協助準備退休需要。

• 投資於退休基金以資本增值。

• 可由政府管理子帳戶內的結餘轉移至個人計劃內並按個人需要投資於退休基金內。

• 從退休計劃提取的款項不需納稅。

有那些退休基可作選擇?

 

• 我們有五個不同風險程度的退休基金可供選擇。基金詳情請瀏覽「退休基金選擇」

*1 如在三年內將基金資本轉出,則收取2%轉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