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公積金計劃 – 簡介

根據第7/2017號法律第三十條,我們共有五個退休基金已登記為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供款投放項目。在成立央積金計劃後,客戶可按其風險偏好選擇投資於該五個退休基金內的一個或多個退休基金。

在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下,有兩種計劃:

     
 

公積金共同計劃

 

公積金個人計劃

 
 

若你為僱主,並打算為僱員訂立退休金計劃,可設立公積金共同計劃

點擊此處

 

 

 

 

 

 

 

若你為個人(僱員或自僱或其他),並打算為自己訂立退休金計劃,可設立公積金個人計劃

點擊此處